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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鉴定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1-10-02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序号

工作主体

工作内容

工作步骤和要求

支部书记

与支委协商有关事项

制订此项工作的实施计划

支部书记

组织学习

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重视党员鉴定工作。

党员本人

自我鉴定

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等方面的表现作一次全面的鉴定。

党支部

评议个人鉴定

1)党员个人鉴定,由其他党员进行评议;(2)评议必须肯定成绩,指明缺点和努力 方向。

党支部

召集党外群众听取意见

选择公道正派、敢于发表意见的群众代表,通过座谈会或其他方式,听取对党员的反映和意见。

支委会

作出组织鉴定

1)对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分析、归纳、整理;(2)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努力方向,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

支部书记党员本人

组织鉴定与本人见面

党员本人应对组织的鉴定提出自己的意见。

支委会

讨论党员本人对组织鉴定提出的意见

对党员提出的不同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应予采纳,及时更正;不正确的,党组织应耐心地说服解释,经解释,党员仍坚持自己的意见,可以保留,由党组织将本人意见附在鉴定后面。

党支部

召开党员大会

1)推荐出优秀党员;(2)对有违犯党纪行为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3)总结鉴定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支部书记

向上级组织汇报

党支部

善后工作

1)帮助有错误的党员改正错误,帮教措施要切实可行,并指定党员具体负责;(2)做好犯错误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3)将材料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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