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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委员会换届改选程序
发布时间:2011-10-06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序号

工作主体

工作内容

工作步骤和要求

党委

召开党委会作出换届改选决议

确定改选时间和大会议程

党委

向上级党委请示

(1)       召开大会时间;

(2)       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常委和正副书记名额;

(3)       选举形式。

上级党委

审批请示报告

党委

召开党委会

(1)       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

(2)       讨论下届党委、纪委领导班子人选。

党委

换届筹备工作

(1)       起草工作报告;

(2)       拟定改选日程安排和选举办法。

党委

召开党委会

讨论工作报告,并检查筹备工作情况。

党委

召开支部书记会议

部署换届改选工作。

各支部

对党员进行换届改选教育

党委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       通过大会议程;

(2)       党委和纪委分别作工作报告。

各支部

组织党员讨论工作报告

大会

通过党委工作报告并宣布闭幕

党委

召开支部书记会议

(1)       听取党员对党委工作的意见;

(2)       讨论修改工作报告;

(3)       不止酝酿候选人工作。

党委

各支部

酝酿讨论候选人

党委

主持大会选举

具体选举程序详见“党员大会选举程序”;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则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具体选举程序详见“基层党代表大会选举程序”。

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

主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如果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会议。

新的一届党委

向上级党委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

上级党委

审批

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关于报批单位党委正副书记、常委和纪委正副书记的批复。

       注:党总支、支部换届改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具体工作参见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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