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红角洲派出所有关规定,所有毕业生户口必须在离校前办理迁出手续。为确保《户口迁移证》在学生离校前按时发放到位,保卫处自5月23日起开始办理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现就前湖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5月23日——5月29日:各学院毕业班学生填写保卫处户籍科下发的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各类表格已提前发至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办公邮箱)
2、5月30日——5月31日:以班级为单位将自行打印的户口迁移登记表交至前湖校区安保楼一楼大厅户政服务窗口(联系人:葛芳,联系电话:83969160)。
二、办理程序
户口迁移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各班至少指派两名班干部将学生户口迁移详细情况准确无误填写在相关表格内(详见附表),具体程序如下: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能够接收其户口的学生,可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落户地址必须与报到证地址一致,否则派出所不予落户)。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户口将迁回原籍。
3、考入外校读研、博的学生,可直接将户口迁往就读学校。
4、迁往省外工作单位、学校、或原籍的学生填写附表一。
5、迁往省内、市内(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新建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九江市)的学生填写附表二,届时凭本人户口底页,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6、考入本校读研、博的学生填写附表三,并在开学后(9月20日前)将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交保卫处户籍科审核,以便公安户政部门为其更新户口信息。
7、请于6月1日下午17:00 前将填写完毕的各类表格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至保卫处户籍科。届时,保卫处户籍科将前往派出所统一为本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8、保卫处户籍科会将打印好的户口迁移证及户口底页电话通知各毕业班级辅导员或班干部前来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各毕业班级辅导员请务必将户口迁移证及时发放至毕业生手中,并督促毕业生及时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入校时未迁入户口的学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东湖、青山湖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由保卫处东湖、青山湖校区办公室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