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 13日上午10:00,南昌大学体育与教育学院黄厚明博士在研究生院204教室做了题目为“中小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学术讲座,体育与教育学院2014级大部分硕士研究生聆听了讲座。
本次学术讲座结合案例分析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阐释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例对几类学校教育与管理行为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且对处理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纠纷的若干原则进行了分析。
整个学术讲座,黄博士运用典型的教育法案例,以生动和幽默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硕士研究生分析了中小学对未成年人应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且对硕士研究生提出的一些问题作了详实的回答。
(体育与教育学院研究生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