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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邀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副编辑向东教授作讲座
发布时间:2019-05-16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5月14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副编辑、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向东教授应我院邀请,在法学楼A433教室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不同法律层级中税收关系的涵义——兼议<税收征管法>的应有之义》的精彩座谈会。讲座由程迈教授主持。
    开讲伊始,向东教授通过强调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从而引出“税收法定”为何应当入宪的理论基础,对此问题达成共识是缕清税收关系在各个法律层级的前提。
    随后,向东教授以英美立宪历史为例,说明国家课税权的合宪性,并指出“税收法定”体系必须是实际可见而非观念的、形式的,而是否承认要让步经济权利即经济资源,才是讨论公民纳税和政府用税的关键,而后者则是税收契约的实体性实现。此外,向东教授表明,在我国公法层面,用“纳税人”取代“公民”这一概念从而与“国家”相提并论是不合适的,因为公民权利的大小不能以财产的多少进行划分。最后,向东教授告诉我们通过财政监察法进行动态调控,逐步提高审计的地位,是税收立法的应有之义。
    向东教授的生动讲解让我们切实体会到税收法定的意义所在。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法学院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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