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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14〕48号)和《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南大校发〔2014〕10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次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16级已参加过首次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对象。
二、奖励标准及比例
类别 奖励标准(年/人) 占生比例
博士研究生 10000元 100%
硕士研究生 特等奖 10000元 10%
 一等奖 8000元 50%
 二等奖 4000元 40%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二次评定具体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考核直接上报结果。
2、硕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并列条件)
①依据评定指标体系,综合评定总分排名在前10%的研究生;
②有较好的学术科研业绩或相应的专业技能获奖业绩。
3、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选择条件)
①本校及外校推荐免试到我校入学的研究生(含研究生支教生);
②211工程及以上院校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专业并被该专业录取的研究生(不含专业调剂);
③依据评定指标体系,综合评定总分排名成绩相对靠前的研究生;
4、硕士研究生二等奖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
①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的研究生。
四、评定原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次评定,原则上依据综合评定指标体系考核,实行滚动制。
2、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各指标的权重分别为:导师考核5%;思想品德表现5—10%;课业成绩60—80%;学术表现10—25%;社会活动5%。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在范围内选择权重。
3、各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由各学院针对本年级学生实际情况制定,重业绩、重学术贡献。发布后,不随意更改,如有完善,必须将政策告知到每位参评研究生。
4、综合评定总分(100分)=导师考核得分*权重系数+思想品德得分*权重系数+课业成绩得分*权重系数+学术表现得分*权重系数+社会活动得分*权重系数。
5、特等学业奖学金实行宁缺毋滥原则,参评对象原则上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或者专业技能实践活动获省级以上奖励。如该项指标没有用完,可以放在一等奖学金使用。
6、申报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业绩材料可与其他奖学金重复使用,但不能与学业奖学金本身重复。本轮滚动评审业绩截止时间2018年3月,录用通知本轮评审不认定。
五、评定程序
1、各学院公布本学院制定的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包括权重比例及量化办法)
2、相关研究生对照条件,初步核算自己综合评定总分,申报学业奖学金等级。
3、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先期成立三人工作小组核定好各研究生相关业绩及综合评定分数。
4、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审,推荐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5、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相应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各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上报如下材料:①《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②《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次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务必双面打印;③《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次评定情况汇总表》;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上述材料请签字盖章后报至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407),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7、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六、工作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实施,确保学校相关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2、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确保把学校出台的政策和学院制定的政策宣传到位。
3、各学院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各学院评委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确保评定工作“三公”到位。
4、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研究并做出书面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评定前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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