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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关于评选2017年研究生企业类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各学院:
    为支持公益事业,鼓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成才,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安捷伦(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汉氏贵金属有限公司等各友好合作单位或优秀校友在我校捐资设立了企业类专项奖学金共4项。现将2017年研究生企业类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类专项奖学金的名称
   1、晶能奖学金
   2、贝特利奖学金
   3、安捷伦奖学金
   4、汉氏奖学金

二、企业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标准(见附件1-4)

三、企业类专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社会,服务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学术科研能力较强,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5、定向、委培的学生不能参评,且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
   1.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2. 休学、退学以及因自行出国(境)未在校学习;
   3. 课程考试不合格;
   4. 未按时缴费注册;
   5. 申请该奖项有业绩重复使用行为;
   6. 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关于参评业绩的几点说明
   1、评选奖学金的业绩起算时间为:申报对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以来至今未使用的本专业学术业绩。
   2、评选奖学金的有效业绩:
   ①个人业绩材料在各类奖学金中只能使用一次(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除外),不能重复使用。
   ②论文录用通知书原则上不予认定(毕业班研究生除外),论文录用通知书上必须有导师签名才认定并清楚注明文章类别。
   ③业绩中如出现并列共同第一作者的,只能由其中一位使用该业绩的有效作者来申报,在今后所有评奖评优中也只认定此次的有效作者,其他的共同作者不认定业绩。
   ④业绩瞒报、虚报、弄虚作假、重复使用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制。
   ⑤国家及省部级获奖指的是各级政府部门主办或者国家、省部一级行业学会、协会主办的活动成绩予以认定。
   3、参评业绩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南昌大学,导师署名第一单位也必须是南昌大学,且参评业绩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
   4、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硕博连读公示期之后的有效业绩与申报。
   5、申报业绩须经导师同意与审定,实行导师“一票否决制”。

六、评选程序
   1、各相关学院成立企业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2、申请对象选择申报,10月18日之前申请人需填写企业类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提交至各学院,由奖学金评选推荐小组完成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并公示三天;
   3、10月26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的初评名单、申请表及论文等相关材料提交给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407室);
   4、相关研究生对学院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会负责人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学院评审会负责人须予以答复,若对答复不满意,应及时向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我们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督查结果告知本人;
   5、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对象科研业绩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或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审批;
   6、由设奖企业颁奖并授予获奖者证书及奖金;
   7、同类奖学金不能重复申请。

 

附件:
   1.晶能奖学金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标准
   2.贝特利奖学金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标准
   3.安捷伦奖学金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标准
   4.汉氏奖学金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标准   
   5.企业类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6.企业类专项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1日

南昌大学关于评选2017年研究生企业类专项奖学金的通知.doc

附件6:企业类专项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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