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南昌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本校教师和统招研究生招聘兼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校本部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教师;
2、低年级全日制在校统招研究生;
3、已保送本校全日制在校统招研究生的大四本科生。
二、招聘条件
(一)研究生或已保送本校研究生的大四本科生:
1、学制要求:研究生学制不少于三年;
2、时间要求:学习及实验室地点均在前湖校区,以保证具有充分履职时间,且能干满二年的聘期;
3、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管理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及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
4、外语能力要求: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已通过国家六级(研究生阶段为艺术、体育类的,过国家四级);
(2)英语已通过四级(研究生阶段为艺术、体育类的,通过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并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获得过全国性(竞赛等)奖项;
(3)英语已通过四级(研究生阶段为艺术、体育类的,通过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并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书等),同时获得过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5、工作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熟悉本校学生工作,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6、岗位要求: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7、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岁。
(二)教师:
1、工作在前湖校区,有充分履职时间,且能干满二年的聘期;
2、热爱学生工作,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
3、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填写审核表→导师或学位点推荐意见→研究生工作部意见→学院意见(若应聘人为教师,则无需经过前两步程序,但需填写所在“学院意见”) →报名→人事、学工委办、学工处面试考察→学工委办、学工处审核→人事处审定→签订协议。
四、有关待遇
1、在不新增办公及值班用房的前提下,各学院可为新聘的兼职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内调配使用办公及值班用房,具体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辅导员兼职津贴和辅导员专项津贴。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6月25日
2、报名地点:携审核表及个人简历到学工处教育科报名(学工楼6栋307办公室)。
3、联系方式: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83969073,林老师
学生工作处:83969125,郑老师
欢迎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低年级研究生报名!
人事处、学工委办、学工处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