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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南昌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6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其约束与激励机制,根据《南昌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011年修订)文件精神,按照《南昌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2015学年在岗的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工作实绩,包括安全稳定工作、主题教育活动、党支部建设与工作开展、学术活动和文体活动的指导、各类评优评奖等事务工作、研究生工作网络宣传和监管、研究生各类数据的建档、研究生就业指导和档案管理、参会和值班的考勤等方面。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考核方式
    日常考核与材料检查相结合、自我述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五、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依照《南昌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及《南昌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评分表》执行。
    六、考核及评优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分为个人总结、学院考核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考核三部分。
    (一)个人总结
    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对自己2014-2015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表》(见附件1)。
    (二)学院考核
    1、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南昌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负责本院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相关工作。
    2、各学院考核小组对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进行学生民意测评(学生民意测评表见附件3),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相关学生到指定地点参加民意测评。测评结束后,将学生填写好的民意测评表收回,并进行统计,测评结果填写在《南昌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表》上。
    3、各学院根据辅导员平时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级结果填写在《南昌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表》上并签署意见,于11月23日前将《南昌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表》和《学生民意测评表》报送到研究生思想教育办公室(研407室)。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考核
    1、11月26日,组织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就2014-2015学年的研究生工作进行述职。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考核成绩,将最终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上报学校进行奖励和表彰。

附件1:南昌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表.doc

附件2:南昌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评分表.doc

附件3:南昌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学生民意测评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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