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教学流程,充分发挥我校研究生人才资源优势,促进教学任务合理分配,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南大校发〔2014〕9号),学校决定本学期开展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学院
理学院、人文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和基础医学院
二、试点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三、设置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申请设置课程助教岗位,每位教师只能申请1个助教岗位:
1、教授;或具有副高职称且三年内获授课质量奖的教师;或教学标兵;或挂牌上课的教师;
2、独立承担一门课程,且至少为2学分;
3、授课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0人。
四、聘任对象
课程助教由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交流互动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每学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助教工作。
五、课程助教岗位职责
课程助教不得替代主讲教师进行课堂授课,其工作职责包括:
1、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随堂听课,记录学生考勤,了解教学进度和学生学习情况;
3、辅导学生上讨论课、习题课,进行课外答疑;
4、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实验课、实习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5、协助批改作业,记录学生完成作业情况,登录成绩;
6、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其他助教工作。
六、主讲教师职责
1、制定任务书。根据承担课程特点和课程助教工作职责,制定课程助教工作任务书,明确其任务;
2、加强对课程助教工作的指导。对课程助教所承担的各章节知识点、批改作业、实验指导等环节应注意的问题等部分进行培训,并指导督促助教听课、答疑、辅导、实验指导、批改作业和课前准备等;
3、考核。学期末根据任务书和课程助教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七、工作安排
1、2月21-24日: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和主讲教师申请情况制订本学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计划,将《南昌大学课程助教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报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批;
2、2月25-26日:公布各学院岗位设置计划,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3、2月27-28日:设岗学院组织公开聘用,申请课程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附件2)经课程主讲教师、研究生导师和设岗学院签署意见,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聘用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4、3月3日:网上公示拟聘任名单;
5、3月6-8日:公布聘任结果,组织课程助教岗前培训;
6、6月16-20日:设岗学院组织考核课程助教,将《南昌大学课程助教岗位考核表》(附件4)报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83968169
附件:
附件1:南昌大学课程助教岗位设置计划表.doc
教务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