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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昌大学摄影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7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主动策应省委省政府把南昌大学列为江西高教综合改革试点的战略,更好地反映我校师生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南昌大学摄影艺术作品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作品主题:
    “光影南大•我行我摄”
    二、 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分“风光类”和“人物生活类”两种类别。其中,“风光类”主要包括反映校园风光的作品,通过摄影反映校园散发出来的生机活力和独特风貌;“人物生活类”主要包括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的作品,通过摄影再现各种生动有趣、难忘感人的事迹和人物,以及各种活动纪实,多角度展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与亲朋好友的深深情谊,从而折射出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的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得剽窃他人的作品。
    2、参赛作品应是本人所摄,之前没有参加过同级及以上作品大赛,作品的拍摄时间不限,体裁、题材不限。作品内容应当真实,“纪实类”作品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通过PS等方式添加原图中不存在的事物,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
    3、参赛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单照每人不超过10幅;有组照者每组按单幅计算,但同一人作品中不超过两组,且每组不超过4张,组照的内容必须是有机的组成,并附有简要的说明。
    4、参赛作品可以是黑白和彩色照片,数码源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低于3M,像素不低于600万。
    5、作品分教师组和学生组两大类。作品说明需有以下内容:单位、作品名、作品类别(风光类、人物生活类)、作品形式(单幅、组照)、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6、学校有权在非商业用途无偿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署名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四、作品评选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质量、艺术水平为标准。届时将聘请校内外摄影家担任评委。
    2、已在校级以上摄影比赛、摄影展览中获奖或展出的作品不予评选。
    3、校内获奖作品将择优送报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参加第十三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名额为征稿作品总数的3%;
    2、二等奖名额为征稿作品总数的6%;
    3、三等奖名额为征稿作品总数的12%;
    4、佳作奖名额为征稿作品总数的15%;
    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将同时颁发证书和相应的奖品;佳作奖获得者只颁发证书。
    六、投稿方式
    1、截稿时间:2014年11月10日
    2、投稿地点
    教师组请将作品送交校党委宣传部许航(前湖校区办公楼308室),电话:83969057;学生组请将作品送交校大学生记者团周毅(前湖校区北院四栋大学生记者团办公室),电话:18720990892,统一征稿邮箱:ncusyds@163.com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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