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回疫情期间部分住宿费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赣教财字[2020]12号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情况计算并退回部分住宿费。
为了顺利开展退费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请各位同学务必在2020年6月10日前登陆计财处网站http://cwc.ncu.edu.cn/学生学费服务平台(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卡号、手机号。计财处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退费至学生个人建行卡上。
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前湖校区9栋学生财务服务中心 电话:83862917
青山湖校区行政办公楼121# 电话:88304878
东湖校区办公楼107#电话:86263593
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