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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2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2015-2016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的2013级、2014级研究生。
二、申请时间和流程
1、5月12日至5月17日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校外住宿申请。
2、各学院5月18日至21日审核校外住宿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
3、各学院5月25日前将通过审核可以外宿的研究生相关材料报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备案。
4、5月29日之前后勤保障部宿舍与教室管理中心统一在宿舍与教室管理中心网站公示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外宿研究生名单。
5、6月25日之前外宿研究生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三、报送材料
1、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南昌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附件一);
3、《南昌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续申请汇总表》(附件二);
4、《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表》(附件三);
5、《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协议书》(附件四)。
    附件二和附件三的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至后勤保障部学生宿舍与教室管理中心揭小露信箱,联系电话:83969821,办公地点:研究生公寓28栋103。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须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如有冒充导师签名者,将取消该生的外宿申请资格。
2、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须征得家长同意,家长要联系辅导员,并且告知同意其外宿,否则取消该生申请外宿的资格。
3、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要与所在学院签订《南昌研究生校外住宿协议书》,有情况要及时联系所在学院。
4、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同时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学生本人导师签字确认。
5、本学年申请校外住宿的时间为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原校外住宿申请已到期限的研究生需办理续申请手续。
6、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各相关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逾期不受理。
                                                                      后勤保障部
                                                                      2015年5月12日


附件一:南昌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二:南昌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续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三: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表.doc


附件四: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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