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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度人才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7-04-01  来源: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一、招聘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二、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岗、辅导员、教研室教师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理想,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4.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硕士阶段须为2.5年以上学制。
四、应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截止,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时间限制,全年招聘。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与简历名称需一致,格式为“应聘岗位+专业+最后学历+职称+姓名”。 亦可将个人简历(附5寸近期生活照)邮寄至我院人事处(请务必注明应聘人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两种方式均可,请不要重复报名。
  3.初审。本院收到简历两周内对简历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回复。本院对所有应聘者的资料保密,简历不再退还。
  4.面试。面试根据岗位情况,由人事处、用人部门组织,面试分为面谈、试讲、考试等方式,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5.复试。用人部门及其主管院领导考核,院长审批,以面谈为主要形式。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1.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转接档案、办理户籍关系。
  2.待遇优厚,具体面议。
六、联系方式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6-6058995
  电子邮箱:DFCP@163.com
  官网:/pub/ygb/_mediafileygb/nandanews/files/www.bucmdf.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人事处
  邮编:065001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doc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度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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