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暂行办法》,现将南昌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补考、重修的课程;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科研能力较强,业绩突出,符合以下条件:
(1)硕士研究生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CSSCI或CSCD或EI源刊上发表或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被SCI权威期刊杂志检索或收录)。
(2)博士研究生在CSSCI或CSCD或EI源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者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被SCI权威期刊杂志检索或收录3篇以上。
(3)艺术、体育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国家级以上奖项。
5、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答辩成绩为90分以上)。
6、延期答辩、定向、委培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7、优先考虑综合素质全面、科研业绩突出的研究生。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组织推荐对象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和《南昌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导师提出申请,在导师和辅导员推荐的基础上,各学院进行初评,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4、6月8日17:00前各学院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及材料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揭琳邮箱。
5、评选出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由学校表彰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