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2级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上报、各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拟给予法学院韦志阳等1539位硕士研究生和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杨友均等39位博士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资格,2012级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标准按照《南昌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结果中的姓名、金额及享受人员资格有异议,请于2012年11月28日前向研408室反映。电话:0791-83969825。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