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其导向作用,鼓励研究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现将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基层班(党、团)干部等职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所在班级或分管部门的工作有起色,有成效,学生参与活动率较高,违纪少;
4、注重团队合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未按时缴清学费、住宿费。
2、当年考试舞弊或课程考试不合格。
3、擅自在校外住宿或无故旷课。
4、公寓检查受到通报批评。
5、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评选名额
本着“规模控制、保证质量、激励先进”的原则,根据学院研究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将评选名额等额分配至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选推荐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学生干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基层研究生会、辅导员负责推荐,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和《南昌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汇总表》,报各单位分管领导同意。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3、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宁缺勿滥,重贡献、看实绩,把工作认真负责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干部推荐参评。
4、2014年11月7日前各学院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及材料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揭琳邮箱。
附件1:南昌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