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事业,科研诚信是从事科研活动应该遵守的基本价值。自2015年3月起,英国现代生物(BMC)、斯普林格(Springer)等国际出版集团4批集中撤稿,涉及到中国作者论文117篇,给我国国际学术声誉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一年多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对其中涉及科学基金资助的28篇论文开展了详细而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发现,第三方中介机构**写服务的“灰色产业链”已形成,其制造的新型造假难以被人发现。
2017年两会期间,学术造假依然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让学术造假变得不明智、不可能,捍卫科学道德的初心始终不移”,成为代表、委员们共同的心愿。
杨卫代表:科学基金率先垂范
调查中,基金委发现这些被撤论文都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更有甚者,部分论文完全是通过论文买卖,请人捉刀代为撰写和投稿。第三方中介机构**写服务的“灰色产业链”已形成,其中以“幽灵评审(ghost reviewing)”为代表的新型造假手段难以被人发现。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表示:“针对当前科研诚信问题所呈现的新形式、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
杨卫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基金委多年来通过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多年来始终坚定捍卫科学道德的态度,一直将严肃查处科研不端行为作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未来,基金委将从自然科学基金监督的角度率先垂范,做好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及国际化等方面的工作。例如,在项目申请、评审与绩效考核等过程中,科学基金将加大科研不端行为和相似度检查力度,实行科研诚信问题“一票否决”。
在制度化方面,科学基金将加强科研伦理研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被动式接受投诉举报转向主动式体系设计与实践。在信息化方面则将建立科研诚信举报网站和数据分析系统,积累结构化案例库,为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和警示教育提供参照。
“维护科研诚信,优化学术生态,是一个系统工程,路漫漫其修远兮。”杨卫强调。
李鸿委员:评价人才应多样化
对于新型学术造假的现象,委员们认为,究其根本,仍然应该追溯到追求论文、成果数量的“指挥棒”。“评职称需要发论文在核心期刊,而一线工作者没有时间写论文,这样的需求催生了第三方灰色产业。”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某部工程师李鸿说,“这就是我们说的‘学术界的GDP’。”
多年来,全国政协会议科技组讨论会上,“学术界GDP”已经饱受诟病。不过,在委员们看来,近十几年来,这一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好转。李鸿看到,现在哪个单位来汇报依然是说有什么学者多少名、获了多少国家奖、发表了多少学术论文,“科研一旦趋利,必定会掺杂行为不端”。
促进人才评价的多样性也许能够成为解决“学术界GDP”难题的有效途径。在委员们看来,既然科学研究的类型有很多,就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来制定标准。例如,实践性较强的工作的评价,对人的评价应当依据科学家在项目中作出了什么创新性的贡献。而对于基础研究的评价则应注重其探索性,容许其失败。
苏国萃委员:期待多管齐下树新风
在委员、代表们看来,学术不端并非仅仅是科技界的事儿,而关乎整个社会的风气——诚信。因此,要让学术不端行为得到遏止,离不开社会共治的多管齐下。
提到学术不端,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苏国萃回忆起自己的亲身经历,申报材料“注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申请职称、项目、奖励,甚至院士评选时,许多人都会任意把自己研究水平抬高。”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起初大家对这样的行为深恶痛绝,但全社会诚信的缺失,竟然让大家对此持有习以为常的态度。”
“现在有些学者太浮躁,真解决起来很难。”苏国萃指出。由于学术界出现这种现象时间比较长,要转变大家“见怪不怪”的观念及氛围,提倡坚持职业操守,形成诚信的风气。
对此,在历年政协会议中,委员们都认为,首先,除了评价体系外,政府应出台政策、采取一些措施加强事前、事后的监督和惩罚力度。同时,媒体也应在重建诚信上有所作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宣传倡导全社会形成重视诚信的风气。此外,针对学术不端立法也是委员们经常呼吁的主题。
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讲话中指出,弘扬学术道德和伦理道德,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作者: 甘晓、王婷
来源:《中国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