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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基础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在基础医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共同指导下,实行“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学生组织。 本会的根本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为全院研究生服务,团结、求实、务实、创新,为全院研究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不懈努力。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同学们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研究生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合法且有效的渠道反映研究生的建设性意见和要求,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加强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氛围,搭建学术平台,为提高我院学术水平,营造良好学风而不懈努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校与社会的接口工作;积极组织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院内师生之间和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精神。 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咨询和批评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并拥有使用研究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会员的基本义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勤奋学习,全面发展;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为本会工作;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及他人的正当权益。 主席团:主席团由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选举产生;主席团职责:主持学院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职能部门:研究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研究生会的办事机构。 基层组织:各班委会是基础医学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执行主席: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委员会内部关系,激励工作人员努力工作,定期绩效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有关领导进行汇报;主持召开研究生会会议;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各部(学习部、文体部、生活权益部、宣传部、就业创业部)工作人员职责:每学期开学初上交学期总计划;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实施方案、人员安排等),如需要经费预支,要上交预算并填写预支单;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反馈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总结本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任免提名权,并报请主席团审核。 研究生会实行例会制度。研究生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讨论本期的工作事宜;会上由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每学期初,各部要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的总体工作计划。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进行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活动总结。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主席团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人员的参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给宣传部发布到学院官网或公众号,以保证新闻的时效性。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0日 召开地点:基础医学院225办公室 出席人数:21人 主要议程: 1.作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介绍研究生会各部门职能; 3.研究生会主席团竞选发言并投票; 4.公布竞选结果; 5.公布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计划; 6.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 称 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是公共卫生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的全体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本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 组织宗旨 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宗旨,服务学院建设发展,服务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组织和开展学生工作,丰富和活跃研究生的科研文化生活。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广大研究生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爱校教育,协助党团组织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广大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2.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研究生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研究生与学院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合理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研究生的正当权益; 3. 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类学术科研、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活跃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4.加强与各兄弟高校学生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促进相互间的合作,使研究生了解社会,体验生活,开拓思想、与时俱进。
第二章 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凡是具有南昌大学学籍的公共卫生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经研究生会公开考核被录取,承认本组织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均可成为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第六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享有参加研究生会组织各种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学院党政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工作人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七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研究生会其他规章制度,执行研究生会各项决议,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 3.维护研究生会的合法利益与声誉; 4.积极参加研究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诚实正直,学习成绩优良,能达到研究生会相关规定要求,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交际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部门职能 第九条 部门设置 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设组织部、学习部、生活部、文体宣传部四个部门,每个部门设部门负责人两人,工作人员两人。 第十条 研究生会负责人的产生方法 研究生会的换届选举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竞聘制原则,评委将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研究生思想教育、科研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老师、学生代表等担任。结合工作表现及日常考核情况,通过公开投票,在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 第十一条 研究生会主席工作职能 1.主持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研究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2.管理研究生会下设部门,听取各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 3.配合学院团委工作,接受学院团委帮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组织部工作职能 1.召集研究生会各类工作会议,做好相应的会务工作,负责各类会议内容记录和各项活动考勤记录、存档;负责研究生会档案、文件资料、日常事务的管理; 2.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协调主席团和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制作更新研究生会通讯录,并通过各种渠道增强研究生会的整体凝聚力,组织协调好各部门人力、物力资源,使之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3.协助主席团建立并完善研究生会章程及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草拟有关条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定期公布各部门工作进程,收集工作人员和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 5.及时了解新闻舆论宣传重点,做好我院新闻大事及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6.积极配合其他各部门的活动,作好宣传材料、海报、板报的制作工作;作好研究生会大型活动的后台背景布置,舞台设计等工作; 7.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研究生传递工作信息,促进研究生会与广大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8.负责研究生会大型活动的宣传视频及后续视频制作。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学习部工作职能 1.开展学术演讲、科研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学术性活动,增强校园文化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2.积极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氛围,推动学校科技文化发展; 3.积极主动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4.主动听取教务部门的各种建议,建立学生与各教研室及广大教师的联系。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文体宣传部工作职能 1.组织研究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心的文艺活动,开展各项文艺活动丰富研究生业余文化生活; 2.以提高研究生的身体素质及团队合作意识为宗旨,作好各项体育赛事的组织协调工作; 3.开展健康有益体育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4.把研究生会的活动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而准确地进行新闻报道,收集、整理信息,通过校报、校园网、校广播站、校电视台等媒体,把组织撰写出的新闻稿件及图片资料及时地对外进行宣传报道。 5.做好我院的通讯工作,及时收发我院老师及学生的邮件。 6.倡议书与宣传单的设计与制作:此项工作主要为配合活动的开展,有很好的宣传效果。 7.活动的前期准备(配合各个部门工作的开展):大型活动ppt和视频制作,打印宣传单,海报摆放申请等。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生活部工作职能 1.负责学院与后勤服务工作情况反馈、问题的沟通跟进。 2.广泛收集同学们在宿舍及其它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并将意见及时反馈。 3.协助完成活动策划的撰写。 生活部了解同学的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协同老师解决平时食堂饮食餐饮的卫生问题。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互助 1.在研究生会展开各项工作与活动时,每位研究生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全力协助和支持; 2.在具体的活动和工作中,需要协助的部门提出所需部门名单和人数,由主席、组织部进行协调,所抽调部门人员在本次活动中应全力支持和配合该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 任免制度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任职 1.研究生会对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2.研究生会严格按照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聘任学生工作人员。 3.参加竞聘的同学,经竞聘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并在聘任期内接受研究生会考核制度的动态考核,任免与否会根据该同学的考核成绩来定夺。 4.每学年初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招新、培训新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任免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直接免去在研究生会所担任职务。 1.思想政治觉悟低,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行为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2.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经上级给予多次警告而未能改正。 3.工作中缺乏纪律性和时间性,无故缺席例会两次及两次以上或经常迟到。 4.出现重大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或虚报帐目者。 5.道德品质败坏,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 6.大型活动未经请假未到两次者。 7.受到学校处分者。 第十九条 由于毕业、转学、退学、休学、受处分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时,由研究生会讨论决定调动或增补名额。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必须出席。例会间隔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席与部门负责人会议及各部门会议。 第二十一条 会议期间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中途不得擅自离席,会议期间应认真听取大会发言,做好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2.如若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例会,组织部要做好记录。 3.组织部对例会进行考勤。与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应去找组织部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签到。 4.组织部对会议内容作好记录,会后及时收集各部门工作汇报和计划并归档。 5.例会由主席召集并主持。 6.研究生会组织部的使用由组织部负责人统一安排,各部门如需使用组织部需上报到组织部,其他任何人无安排使用组织部的权利。
第六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考核理念 1.客观民主 (1)考核必须客观真实。 (2)被考核者有权申请复核,裁定权归主席所有。 2.精细合规 (1)考核时必须细审考核资料,积分量化,精准无误。 (2)考核必须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办法 考核类型:学期考核。 考核对象: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人员。 学期考核内容:学期考核于次学年开学四周内完成,研究生会事务责任到人。加入研究生会后,有违纪行为者,予以免职。 考核记录计分方式:满分为100分 1.无故缺席例会、部门会议、研究生会活动,每次扣5分;请假每次扣2分; 2.空闲时间内被调度未到者,每次扣5分;请假每次扣2分; 3.交予的任务未按时完成并无反馈者,每次扣10分 4.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未按时汇报或上交者,每次扣5分。 考核结果 1.得分计算 学期考核:个人最终得分=考核得分 2.在学期考核中,依据各学生工作人员最终得分,列出同级考核排名表一份,上交主席和指导老师处。
第七章 档案制度 第二十四条 组织部为档案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生会档案的整理、备案工作。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会档案包括:各级文件、会议记录、财 务名细表、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档案、往来信函等。各部门必须按要求整理好各项归档材料,按期交与组织部统一保管。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会所有档案随时接受研究生工作部的检查和调动。 第八章 物品使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借用程序 1.借用教室、物品的相关人员需提前两天与老师取得联系,在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借用,外借时需填写物品外借登记单。 2.在研究生会主席团允许的情况下,待告知相关借用物品的部门人员后,由相关部门人员填写好物品借用单,并注明经手人和电话,还有借出时间和归还日期后方可取物品。 3.借用的相关设备一定要联系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后方可借用。 4.借用的物品一定要按期归还,未按期归还物品时,需提前告知相关人员。送回设备或物品,确认物品完整后一定要填写物品归还的回馈。
第九章 日常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会议、活动 1.每两周进行一次全体例会、组织部人员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主席主持。 2.主席团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并做好签到工作。 3.部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做好签到工作和会议记录并交由组织部保存,以便于部门考核工作。每次部门会议后,要整理自己部门的夹子,将文件按月份装订、整理好。 4.老师交代下去的任何一件事情都要进行反馈。组织部人员通知事件也要及时反馈。 5.各项会议、活动等均要提前5分钟入场,签到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要本人签字,不能代签,请假与主席团请假,不得代假。 6.每次例会携带笔和记事本认真做好记录、会议中不得玩手机、睡觉、聊天等。
第十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组织活动中如需经费,需向主席团递交计划书及经费申请,递交材料中需附详细财务预算清单,包括活动所需购买的物品、用途、数量、金额等。 第三十条 计划书及预算经费经讨论、修改后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 活动预算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允许虚报、夸大金额等。 第三十二条 购买物品必须索要发票及购物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十三条 活动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统一进行报销。 第三十四条 活动结束,活动经费支出详细清单(附上发票及相应的收据)必须列入活动总结当中,并形成电子文档材料,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如有与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简要情况 公共卫生学院今年暂未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原拟定于十月底举行,现因疫情防控,拟将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迟至十二月初。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药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药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药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条 南昌大学药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在药学院党委领导下,药学院团委和南昌大学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的研究生群众性组织,以服务学校建设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目标,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 第二条 本会的根本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全体研究生同学,服务学校新时代的建设发展,服务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强化对研究生同学的思想政治引领,紧扣时代主题,推动研究生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合格人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引导广大研究生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搭建学术平台,为提高我校学术水平,营造良好学风而努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校与社会的接口工作;加强校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四条 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享受本会权益的权利;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本会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校、学院的利益,及他人的正当权益;支持学院的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执行学院的决议,努力完成委托的工作,维护组织荣誉。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药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 参加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全体同学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查上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和建议,归纳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院有关部门;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研究生会委员会(即主席团)换届选举。 第十一条 主席团:主席团由研究生委员会选举产生;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 第十二条 主席团职责:主持研究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生委员会职能部门,选聘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 职能部门: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各职能部门实行研究生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四条 基层组织:各班委会是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十五条 主席: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委员会内部关系,激励委员努力工作,定期绩效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主持召开研究生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研究生会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几个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研究生会与各年级、各班级的沟通与联系;负责处理研究生会主席团日常事务,负责会议通知及与会者考勤,负责会议记录;安排研究生会档案整理和保存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第十七条 各部(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组织部)部门负责人职责:每学期开学初上交学期总计划;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实施方案、人员安排等),如需要经费预支,要上交预算并填写预支单;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反馈工作;期召开例会,总结本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任免提名权,并报请主席团审核。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实行例会制度。研究生会例会每月一次,讨论本期的工作事宜;会上由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进行活动总结,交由秘书处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活动总结。 第二十一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主席团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人员的参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宣传部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即时性。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召开地点:药学院349办公室 出席人数:11人 主要议程: 1.分享党史学习心得; 2.对2020-2021年度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总结; 3.对上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整改建议; 4.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5.公布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计划。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护理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护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护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在护理学院党委领导下,护理学院团委和南昌大学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全院研究生服务,团结、求实、务实、创新,为全院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合格人才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基本任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设性意见和要求,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搭建学术平台,为提高我院学术水平,营造良好学风而努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院与学校的接口工作;积极组织文化娱乐及体育活动,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院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
第一章 研究生会工作准则 1.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研究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研究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4.研究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5.全体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工作人员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学院领导、研究生会指导老师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1.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2.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咨询和批评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并拥有使用研究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3.会员的基本义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勤奋学习,全面发展;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为本会工作;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及他人的正当权益。
第三章 职务职能制度
(一)南昌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会职能部门 南昌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会职能部门为:学习部、生活部、宣传部、文体部、组织部、心理部共六个部门,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副部门负责人各一人,工作人员多人。 (二)主席团及主席团职责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领导研究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南昌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包括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主席团职责包括: 1.讨论通过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人员名单; 2.根据研究生会主席提议,决定研究生会重大任免事项; 3.审批研究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领导、监督研究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主席 1.全面负责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主持召开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研究生会全体会议; 2.负责研究生会的组织建设,每学期提出研究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副主席 1.负责研究生会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做好研究生会有关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布置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接受校院级相关任务,发布任务及跟进相应部门的任务完成。 (五)部门负责人 1.在主席团的直接领导下,整体安排本部门一切事宜,把握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向和总体规划并监督执行; 2.与研究生会其它部门协调,共同完成研究生会工作;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工作; 4.有权对本部门所有成员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任免建议,并报请主席团审批。 (六)部门工作人员 1.遵守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2.在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积极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四章 岗位责任制度
1.研究生会需对研究生负责,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不得存在官僚主义; 2.研究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 3.研究生会所有成员应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 4.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5.研究生会各部采取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各部部门负责人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6.研究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7.研究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8.凡研究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研究生会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 9.研究生会在开展各项活动过程中,要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做到有特色、有品牌。
第五章 例会及考勤请假制度 1.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需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需有分管主席在场; 6.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工作人员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由主席审批; 7.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8.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9.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算为旷到; 10.请假理由必须实事求是。 第六章 活动及财务制度
1.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申请并被批准后方可支出; 2.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主席团,并提供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钢笔另附纸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证明人(须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主席)。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3.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循; 4.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5.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位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研究生会各副主席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6.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贪污,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7.凡对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经费,主席团应拒绝报销,并向学生指导老师汇报。对于违反本制度、假公济私、虚报帐目、私自处理财务的人员,根据情节的不同,由指导老师决定给予一定的处分,可停职反省,劝其退会。
第七章工作总结制度
1.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学习部; 2.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学习部存档; 3.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5.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6.学习部负责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7.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各部门成员需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并且严格遵守以上研究生会的各项制度,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将南昌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会建设成为一个成熟稳健、积极活泼、优秀的团体!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日 召开地点:护理学院428会议室 出席人数:12人 主要议程: 本次会议由护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李瑛主持,研究生辅导员彭秀卿以及第二届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及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内容涉及广泛,首先会议第一项是各部门负责人对上学年工作做出汇报总结,而后李瑛主席做出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了几点主要内容,包括:一、为同学服务是学生会的根本宗旨,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二、是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包括明确职能定位、改革运行机制、坚持精简原则、明确遴选条件、严格遴选程序、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坚持从严治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等八点内容;三、是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包括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永葆理想情怀、勤勉务实做事、营造平等氛围、摒弃庸俗习气等六点内容。
会议第二项,是主席团竞选环节,竞选环节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各主席候选人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对研究生会的美好未来进行展望,指出研究生会现阶段的不足和漏洞。第二部分是各主席候选人回答老师及同学们提出的各类事务性的问题。第三部分是进行公开选举投票。在老师与同学们的公开选举下产生了两名主席团成员。 会议第三项,是为了加强各部门新鲜血液的流通,更好的服务学生工作,各部门研会新成员们进行了自我介绍,以“一传一”的趣味方式开展,加深大家的联系,搭起联络与沟通的桥梁。 最后,由彭秀卿老师总结发言。她首先表示了对所有研会新成员的热烈欢迎,同时还提出了她对大家的期许。她希望全体成员能够上下一心,激流勇进,使研会最终走向辉煌。 本次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部署安排,让新成员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工作职能,也增进了全体成员间的情感交流,为后期的工作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条 南昌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南昌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的自治组织,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全院研究生服务,团结、求实、务实、创新,为全院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合格人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基本任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研究生与党、政府和学校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设性意见和要求,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搭建学术平台,为提高我校学术水平,营造良好学风而努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校与社会的接口工作;积极组织文化娱乐及体育活动,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校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研究生和研究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四条 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并拥有利用研究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勤奋学习,全面发展;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为本会工作;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及他人的正当权益。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 参加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全体同学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查上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听取研究生代表意见和建议,归纳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院有关部门;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研究生会委员会(即主席团)换届选举。 第十一条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由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职权: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各项研究生活动;以民主方式产生主席团,同时对主席团有弹劾权;任免各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主席团:主席团由研究生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 第十四条 研主席团职责: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生会职能部门,选聘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职能部门:研究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研究生会的办事机构;各职能部门实行研究生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六条 基层组织:各班委会是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十七条 主席: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委员会内部关系,激励委员努力工作,定期绩效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主持召开研究生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十八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研究生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几个部门的工作。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第十九条 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研究生会与各年级、各班级的沟通与联系 ;负责处理研究生会主席团日常事务,负责会议通知及与会者考勤,负责会议记录;安排研究生会档案整理和保存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各部(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心理部、宣传部、办公室)部门负责人职责:每学期开学初上交学期总计划;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实施方案、人员安排等),如需要经费预支,要上交预算并填写预支单;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部门工作人员的反馈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总结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任免提名权,并报请主席团审核。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实行例会制度。研究生会例会每月一次,讨论本期的工作事宜;会上由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研究生会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二十三条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要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进行活动总结,交由办公室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活动总结。 第二十四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主席团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人员的参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宣传部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即时性。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6日 召开地点: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培训中心6楼会议室 出席人数:25人 主要议程: 1.研究生会主席吕英豪做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总结,总结一年来工作的不足,以及对研会未来的期望; 2.邹亚群老师回顾1年来研会欣欣向荣的变化,回顾工作及组织形式方面的缺点,表达对下一届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期望; 3.研究生换届选举; 4.研究生党总支李敏书记讲话。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条 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在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领导下,第二临床医学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具体指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研究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全院研究生服务,团结、求实、务实、创新,为全院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合格人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基本任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研究生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研究生与党、政府和学校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研究生们的建设性意见和要求,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搭建学术平台,为提高我校学术水平,营造良好学风而努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校与社会的接口工作;积极组织文化娱乐及体育活动,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校内师生之间、研究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研究生和研究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四条 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并拥有利用研究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勤奋学习,全面发展;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为本会工作;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及他人的正当权益。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 参加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全体研究生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查上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听取研究生代表意见和建议,归纳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院有关部门;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研究生委员会(即主席团)换届选举。 第十一条 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由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职权: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各项研究生活动;以民主方式产生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同时对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有弹劾权;任免各职能部门部长;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主席团:主席团由研究生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名。主席团职责:主持研究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生委员会职能部门,选聘部长。 第十四条 职能部门: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各职能部门实行研究生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 第十五条 基层组织:各班委会是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十六条 主席: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委员会内部关系,激励委员努力工作,定期绩效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主持召开研究生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十七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研究生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几个部门的工作。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第十八条 各部(宣传部、文体部、综合事务部、学习部、权益部、生活部)负责人职责:每学期开学初上交学期总计划;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实施方案、人员安排等),如需要经费预支,要上交预算并填写预支单;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工作人员的反馈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总结本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对本部门的干部有任免提名权,并报请主席团审核。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实行例会制度。研究生会例会每周一次,讨论本期的工作事宜;会上由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研究生会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要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进行活动总结、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活动总结。 第二十二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主席团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人员的参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宣传部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即时性。 四、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关于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的情况报告 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2021年9月22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88名,实到代表85名。 一、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情况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主席团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拟提名4名,应选名额3名,差额1名。主席通过大会直接选举方式产生。根据投票表决情况,杜栋年、裴素君、游辉燕当选为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其中裴素君当选为研究生会主席。 二、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聘任秘书长情况 根据《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大会决定聘任杨纳老师为研究生会秘书长。 特此报告。
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 2021年9月22日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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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南昌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在第三临床医学院党委领导下,第三临床医学院团委和南昌大学研究生会具体指导下的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学院全体研究生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本会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进全体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发挥作为学院与校研究生会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注重本会会员之间、本会与学校研究生会及其他学院各部门、以及本会与相关社团组织之间的协商对话。通过各种渠道合理反映学院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研究生服务。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研究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批评、质询;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及会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事务;本会会员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者,本会应按照有关的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或决议,应接受本会批评或劝阻,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本会有权向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本会会员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自动取消。
第三章 部门设置 第八条 南昌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代表南昌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全体研究生的共同利益和集体意愿,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指导下,积极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南昌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主席团人数不超过3人,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院研会总人数不超过30人。 第九条 主席团:主席团由研究生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第十条 主席团职责: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执行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条例;具体执行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和重大活动;提出学期工作计划;布置分配并指导各部门的工作;考核与评估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 第十二条 职能部门: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各职能部门实行研究生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三条 基层组织:各班委会是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十四条 主席: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委员会内部关系,激励委员努力工作,定期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主持召开研究生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十五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研究生会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几个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研究生会与各年级、各班级的沟通与联系 ;负责处理研究生会主席团日常事务,负责会议通知及与会者考勤,负责会议记录;安排研究生会档案整理和保存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部门设置:设5个部门。 第十七条 各部负责人职责:每学期开学初上交学期总计划;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反馈工作,进一步优化,实现自我完善;期召开例会,总结本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
第四章 选举制度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南昌大学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依照研究生会章程,结合第三临床医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部门负责人的选举与换届。 第十九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委组织推荐,主席团成员由候选人在学院研究生大会中选举并产生,最后由学院党委批准;各院研会工作人员可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择优选拔。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的选举与任免经院团委同意后,由学院党委确定,并报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五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辅助材料和年度总结材料。考核结果经院团委审批同意后报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昌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 召开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门诊北楼802教室 出席人数:14人 出席成员:辅导员、研会全体工作人员、研究生代表 主要议程: 1.分享党史学习心得; 2.对上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总结; 3.对上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整改建议; 4.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5.公布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计划。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的良好运作,促进研究生会的不断发展,完善研究生会的管理,加强研究生会在学院同学中的领导作用和服务功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是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在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的领导下、研究生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团结本院研究生开展工作。 第四条 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代表并维护第四临床医学院广大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协助学院营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氛围,积极倾听广大研究生的建议和心声,同时自觉接受学院研究生的监督,切实维护本院研究生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 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积极加强与校团委、校研究生会、各研究生社团组织以及其他二级学院研究生会之间的联系。 第六条 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研究生会工作的中心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倡导良好的学风、院风,引导广大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人才。 (二)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的校园活动,努力为研究生服务; (三)积极沟通学院老师与研究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研究生建议、意见和要求,积极参与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并维护学院最广大研究生的正当利益; (四)树立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识,坚持不定期开展自我批评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发挥研究生骨干的榜样作用; (五)监督、帮助和指导学院全体研究生开展其他活动。 第七条 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会以“崇道尚德,面向未来,开拓创新,锻炼自我,服务至上”为工作宗旨,以“团结、务实、高效、创新”为基本工作理念。 第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第四临床医学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九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院领导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学院研究生各班团支部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和其他文件;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部长; (三)修改和通过研究生会章程; (四)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主席团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 成员 第十二条 凡是在第四临床医学院的在籍在读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并在其中担任工作的,不分民族、性别,都有机会加入本会。 第十三条 成员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平等、充分地享有会内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本会各项事务的管理和实施; (三)有批评、监督本会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对本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的权利; (四)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有关学习、娱乐、科技等活动的权利; (五)推荐院内其他同学加入研究生会的权利。 第十四条 成员因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积极完成本会要求的工作任务; (四)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知识文化水平,提升自身的全面素质; (五)树立自我形象,积极捍卫本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以身作则;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服务和创新意识; (四)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 (五)作风正派,为人正直。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团委推荐,经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研究生会部长由研究生会成员本人申请,经研究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民主选举产生;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提名,由学院相关领导和主席团审议任免;
第四章 主席团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总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研究生会主席主持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协调主席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权: (一)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通过的决议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对外代表第四临床医学院全体研究生和研究生会,可以决定研究生会相应事宜; (三)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研究生会管理条例和工作人员考核条例; (四)决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任务和职责; (五)在紧急情况下,或无法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时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六)对研究生会不称职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有罢免建议权,以及对工作积极的成员有破格录用建议权; (七)根据章程制定年度研究生会总体工作计划; (八)主持召开研究生会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 (九)代表学院全体研究生参加有关会议,向上级领导和组织反映情况,参与管理有关事务。
第五章 各部门职责 第二十二条 本会下设综合管理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6个职能部门。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职权相互独立。享有独立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干涉的权利,也负有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义务。主席团有权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对部门内部事务享有决定权,并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五条 学习部职责: (一)负责辩论赛、演讲比赛、朗诵比赛和征文活动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 (二)组织各种学术讲座及学习交流等活动; (三)通过自己的工作,充分调动学院研究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争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六条 体育部职责 (一)举办各类体育比赛。组织球队参加学校或其他学院举办的体育比赛,负责训练、参赛保障等工作。在研究生会承办的各项活动中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二)选拔体育人才组建院、校体育运动队。负责日常向同学们普及涉及运动的相关知识,联系相关老师作体育运动、锻炼方面的讲座。 第二十七条 生活部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日常生活方面问题; (二)定期组织研究生校内活动,如宿舍文化节,小型趣味运动会等; (三)在校内大型活动时,协助负责物资采买。 第二十八条 文艺部职责 (一)组织学校相关文艺活动的初选,如校园之夏文艺晚会、迎新晚会等; (二)组织学院相关文艺活动,如迎新杯歌唱比赛和迎新晚会等娱乐赛事; (三)负责组织策划院内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学院研究生和研究生会内部成员的娱乐生活; (四)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宣传部职责 (一)配合学院党总支和院分团委,做好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政策的及时宣传,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二)协助主席团,其他各部搞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橱窗,横幅,海报等宣传形式; (三)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条 综合管理部 (一)资料整理、档案管理;海报(通知等)设计、书写、张贴;会议记录; (二)文件起草、发放;办公室布置、整理;整理撰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值班安排; (三)内部会议通知、出勤状况考评;讨论本会工作人
员任免、报主席团审核,考核本会工作人员;社团的各项工作总结报告(比如年度工作总结)。
第六章 奖惩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 本会施行奖惩与考核相结合的研究生会成员工作能力监察和提升机制。 第三十二条 关于本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奖惩措施和考核方案以《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考核条例》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南昌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1年9月21日 地点:东湖校区德高医精楼203教室 参会老师:刘爱华 参会成员:第四临床医学研究生会全体成员、2021级全体研究生新生 9月21日下午,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会换届选举大会在东湖校区德高医精楼203教室举行。学院研究生会主席钟读名、辅导员刘爱华列席会议。 研会主席钟读名在开幕致辞中指出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新一届研究生会的换届选举,将为学院研究生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在会上,辅导员刘爱华高度评价了第九届研究生会的工作,并对新一届研究生会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坚定信念、把牢方向,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精准发力、落细落实,做好成长成才服务;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守正创新、从严治会,推动研会改革向纵深发展。 研究生会副主席万调荣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研究生会在思想教育、学术品牌建设、文化发展、研究生综合素质提升、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并从加强思想引领、建设学术品牌、凸出服务师生、深化组织改革等方面提出今后一年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随后,研究生会各部长对自己部门进行了介绍。他们回顾了在研究生会的经历和成长,阐述了对未来研会工作的规划设想。经参会人员无记名投票,选举出研究生会主席万调荣、主席团成员郑伟及各部门负责人。
最后,研会主席钟读名致闭幕词,并祝愿学院研会前程似锦,也相信第四临研会一定可以继承往届研会的光荣传统,发扬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研会精神,开拓创新,不断努力,不辜负院领导和老师、同学们的期望,为丰富我院研究生生活、推动我院研究生学术、科研发展贡献力量。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口腔医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口腔医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口腔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研究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研究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研究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是研究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研究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研究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1.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出席会议时工作人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1.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 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2.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3.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4.各部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章程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5.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6.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7.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办公室值班制度条例 1.为加强部门成员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方便咨询和工作安排,要求周五到周日晚安排1至2名同学在研究生会值班室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及时签到,对于擅自不到者,给予相应处理,值班人员需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吸烟。 3.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人员安排负责打扫卫生,检查办公室财产。 4.值班人员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办公室内器具,不得浪费办公耗材,临走时要收好办公桌,关灯锁门。 第五章 考评制度 为了激励部门成员增强自我约束力,互相学习和监督,特制订考评制度如下,部门成员互相监督执行。 1.工作成员有义务参加每次部门例会并积极发言、作好会议记录。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口头批评,迟到三次计缺勤一次,缺勤一次在例会中警告批评,并视后果给予相应处分,缺勤三次视为自动退出; 2.工作成员应按值班安排表按时值班,及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值班人员未按时签到和早退的,按缺勤计。缺勤三次自动退出活动中心; 3.当周部门例会和值班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请假,以便工作安排。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人递交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能准假。 4.部门内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考勤,每月汇总。期末部门依据考勤和日常工作表现评选优秀个人。 第六章 财务制度 1.研究生会经费在学院党委、团委的监督下支配。 2.研究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3.研究生会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4.研究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研究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研究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导老师进行审核。 5.研究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负责人、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6.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7.研究生会举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指导老师审查。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1日 召开地点:教学楼301 出席人数:20人 主要议程: 1.分享党史学习心得并参与指定书本的学习; 2.对2020-2021年度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总结; 3.对上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整改建议; 4.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5.公布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计划。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眼视光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三、《眼视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眼视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条 南昌大学眼视光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在眼视光学院党委领导下,眼视光学院团委和南昌大学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全院研究生服务,团结、求实、务实、创新,为全院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合格人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世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基本任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研究生与党、政府和学校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设性意见和要求,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搭建学术平台,为提高我院学术水平,营造良好学风而努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院与社会的接口工作;积极组织文化娱乐及体育活动,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校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四条 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主席团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咨询和批评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并拥有使用研究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勤奋学习,全面发展;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为本会工作;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及他人的正当权益。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 参加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全体同学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查上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和建议,归纳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院有关部门;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研究生会委员会(即主席团)换届选举。 第十一条 眼视光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由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眼视光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职权: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各项研究生活动;以民主方式产生主席团,同时对主席团有弹劾权;任免各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主席团:主席团由研究生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设主席一人,执行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第十四条 主席团职责:主持研究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生委员会职能部门,选聘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职能部门: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各职能部门实行研究生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六条 基层组织:各班委会是眼视光学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十七条 主席: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委员会内部关系,激励研究生会成员努力工作,定期绩效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主持召开研究生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十八条 执行主席:协助主席主持研究生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几个部门的工作;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第十九条 副主席:协助学院老师完成文书工作,统筹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研究生会与各年级、各班级的沟通与联系;负责处理研究生会主席团日常事务,负责会议通知及与会者考勤,负责会议记录;安排研究生会档案整理和保存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各部(综合部、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权益部)部门负责人职责:每学期开学初上交学期总计划;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实施方案、人员安排等),如需要经费预支,要上交预算并填写预支单;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工作人员的反馈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总结本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任免提名权,并报请主席团审核。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实行例会制度。研究生会例会每两周一次,讨论本期的工作事宜;会上由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二十三条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进行活动总结,交由综合部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活动总结。 第二十四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主席团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人员的参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宣传部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即时性。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简要情况 眼视光学院今年暂未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原拟定于十月底举行,现因疫情防控,拟将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迟至十一月底。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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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儿科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南昌大学儿科医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在儿科医学院的整体作用以及提高研究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而促进我院研究生会队伍的发展,贯彻《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儿科医学院研究生会是在儿科医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和校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的研究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研究生会接受学院党委和团委的领导和监督,是由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并热心于校园管理,乐于服务他人,富于奉献精神的研究生优秀分子组成的先锋队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功能与职责:儿科医学院研究生会在学院与研究生之间起着联系枢纽和沟通桥梁的作用,肩负着上传下达的使命。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科技、学术、文体、实践等各项有益活动,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使其健康成长为国家需要的高级专业化、研究型、实践型人才。 (二)协助院方进行学院管理及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道德伦理水平及社会公德意识,增进其身心健康,使其真正成为适应于现代化建设、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 (三)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建议及要求,为其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环境。 (四)倡导良好的学风,加强同学、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团结和友谊,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五)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发展与其它高校、其他学院研究生会之间的友好关系,扩大我院研究生的影响。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在本学院就读的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参与、建议、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权,对研究生会各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和布置的任务。 (三)参加本会的有关会议及活动。 (四)维护本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章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第七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研究生形象。 第八条 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明辨是非,以大局为重,做好其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 尽职尽责、严于律己,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条 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领导、老师及同学们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别人的建议和批评。 第十一条 团结合作、分工负责,管理规范。 第十二条 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定期总结(每学期一总结),定期汇报,协调向前迈进。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任免程序: (一)主席团,经民主推选由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审核,并报学院党委批准。 (二)研究生全体大会民主选举出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提名经研究生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即可任职。同时,主席有权因工作表现情况而对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向研究生大会进行提议罢免,经研究生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罢免。 (三)部门负责人及各工作人员可通过自荐方式,由研究生主席团表决通过,即可任职。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是儿科医学院的常设机构。研究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下设宣传部、学习实践部、劳动生活部、文艺体育部,社会工作部设部门负责人1-2人,部门工作人员若干人。 第十五条 本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研究生大会,研究生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不提前也不推迟举行,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参加方能召开,大会选举和决议的通过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七条 研究生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研究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议并通过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对研究生会的重大事件做出决策。 (四)修改本会章程。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一)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的日常工作;主席、副主席采取分工合作制;主席离职等特殊时期,副主席可代行主席职权。 (二)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三)主席对研究生大会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主席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分工合作,协调管理。 (四)主席负主体责任,接受研究生大会的监督,对于大会和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形成的决议包括主席在内的全体成员必须无条件的坚决执行。 第十九条 各部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宣传部:宣传方面主要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动员及宣传工作等;协助学院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及学院的宣传工作。 学习实践部:主要负责研究生内部的学习工作,促进研究生的科研水平与业务实践水平,协助并推动广大研究生圆满完成学业。 文艺体育部:主要负责文艺活动、体育比赛及其他形式的文体活动。 劳动生活部:主要负责研究生生活方面的工作,及时听取及反馈同学的意见及要求。帮助解决研究生学习及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社会工作部:主要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及考勤等工作。 第二十条 各部之间地位平等、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并由研究生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昌大学儿科医学院研究生会。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1年11月2日 地点:江西省儿童医院阳明路院区 代表数量:14人 主要议程: 1.由董琦宣布儿科医学院研究生全体大会正式开始; 2.徐亚庆宣读南昌大学儿科医学院研究生会成员公示; 3.各部门部门负责人介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宣读本部门规章制度; 4.上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作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并宣读本学年工作计划; 5.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6.董琦宣布本次大会圆满结束。 宣传报道链接和现场图片:https://m.weibo.cn/7712172105/4699183989393986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是在人民临床医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的人民临床医学院在籍全体研究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本会以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为准则,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南昌大学章程》《南昌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会基本宗旨:贯彻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与建议,服务学院建设发展,服务学院研究生成长成才,不断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本院研究生谋福祉。 第四条 本会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未来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在广大研究生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研究生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公民意识,为实现在部省共建中作示范、在双一流建设中勇争先的学校新定位,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建设新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研究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文化、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研究生成为高素质、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学院风气、学风,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发挥学院党政联系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 (四)增进本院各民族研究生的团结,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五)加强校内各学院之间的交流,发展同全校各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友谊与合作,促进各学院研究生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南昌大学人民临床医学院在籍并注册的中国籍研究生(含博士生和硕士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对本会的运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本会进行监督; (三)有权参与本院研究生会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三)坚守学术诚信,积极投身科研,自觉维护学院和本会及自身的声誉。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南昌大学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本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提议,经研究生委员会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并经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研究生委员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征求广大研究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六)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研究生会成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第十条 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委员会是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在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体研究生帮助和监督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研究生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研究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研究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评议章程实施和研究生会组织工作; (二)听取、审议南昌大学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参加上一级研究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讨论和决定由研究生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南昌大学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是南昌大学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负责院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 (三)召集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十二条 各班委是学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在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共同指导下开展工作,依照《南昌大学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研究生会应以民主的方式产生。机构设置可参考校研究生会的部门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同时报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十四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本单位。班委会由班级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学院党政和学院研究生会规定。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骨干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并须接受考察、监督和考核。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骨干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的理想信念、优良的道德品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奉献精神,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学兼优、才干卓越、胸怀宽广”; (二)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秀;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第十八条 人民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会骨干的选拔面向全体会员,选拔过程应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选拔结果须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九条 院研究生会组织应建立健全研究生会骨干退出机制,对于违反本章程规定或其他相关规章的研究生会骨干,应按规定劝退,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人民临床医学院今年暂未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原拟定于十月底举行,现因疫情防控,拟将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迟至十一月底。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附属妇幼保健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附属妇幼保健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附属妇幼保健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条 南昌大学附属妇幼保健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南昌大学附属妇幼保健院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主要目标是服务学校建设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条 本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 第三条 本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引导广大研究生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搭建学术平台,为提高我校学术水平,营造良好学风而努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校与社会的接口工作;加强校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四条 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享受本会权益的权利;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本会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校、学院的利益,及他人的正当权益;支持学院的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执行学院的决议,努力完成委托的工作,维护组织荣誉。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附属妇幼保健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 参加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全体同学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查上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和建议,归纳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院有关部门;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研究生会委员会(即主席团)换届选举。 第十一条 主席团:主席团由研究生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第十二条 主席团职责:主持研究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生委员会职能部门,选聘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 职能部门: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各职能部门实行研究生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四条 基层组织:各班委会是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十五条 主席: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委员会内部关系,激励委员努力工作,定期绩效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主持召开研究生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研究生会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几个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研究生会与各年级、各班级的沟通与联系 ;负责处理研究生会主席团日常事务,负责会议通知及与会者考勤,负责会议记录;安排研究生会档案整理和保存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每学期开学初上交学期总计划;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实施方案、人员安排等),如需要经费预支,要上交预算并填写预支单;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反馈工作;如期召开例会,总结本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任免提名权,并报请主席团审核。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实行例会制度。研究生会例会每月一次,讨论本期的工作事宜;会上由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要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进行活动总结,及时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活动总结。 第二十一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主席团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人员的参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宣传部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即时性。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由于学院人数较少,未设立相关部门。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9月8日 召开地点: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出席人数:55人 主要议程: 1.对2020-2021年度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总结; 2.对上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整改建议; 3.公布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计划; 4.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六、附属妇幼保健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附属肿瘤医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南昌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附属肿瘤医院党委领导下,附属肿瘤医院团委和南昌大学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的全体在校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受南昌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党委的领导,并接受系分研究生党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以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为准则,对外代表南昌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全体研究生。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全面发展,自我管理,增长才干。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独立负责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全体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二)代表和维护全体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研究生建议、意见和要求,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团结和带动全体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建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进研究生之间、研究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三)组织研究生积极开展适合研究生特点的学术交流、社会实践、文化娱乐、体育锻炼及社会公益等多方面的活动,配合学校实施和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并不断丰富研究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引导和发动研究生关心学校事务,积极投身学校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推动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的繁荣和发展。 (五)加强与本校各院研究生组织和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联系和学术交流; (六)努力完成党组织、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七)在其他有意义的工作中,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我院在籍研究生均为研究生会的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 通过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有参与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二) 对本会工作实行监督,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 自觉加强自身思想修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令和学校及研究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在完成学校和导师规定的各项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认真、负责、按时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 爱国爱校爱院爱系,联系研究生,团结研究生,服务研究生。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由班级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一年定期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推迟或提前召开,保证研究生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第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监督本会工作和本章程的实施;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四)决定和批准南昌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研究生相关规章制度。 (五)审议和批准本会工作报告; (六)收集研究生意见和建议,向学院提交提案; (七)选举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八)讨论研究生代表大会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必要时应做相应决议。 第十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和有效票据等具体事项由大会决定。 第十五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十六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主动了解研究生意见,并据此提交提案; (二)参与研究生会组织的调研、协商等工作。
第四章 研究生会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研究生会主席一般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直接选举产生。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参选研究生会主席,学院党委、学院团委会同研究生委员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民主酝酿、组织报批、院园公示后,确定不少于1名正式候选人。大会召开前,应安排正式候选人以合适方式与广大学生进行交流;大会期间,应安排正式候选人与全体代表见面。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应成立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研究生会工作; (二)决定研究生会各个下设部门的设置,选拔并聘任研究生会各部负责人; (三)管理本会对外关系; (四)研究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下设部门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部门负责人领导本部门的工作。部门负责人经公开选拔产生,在研究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研究生会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学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于南昌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九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南昌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四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应依照南昌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有关规定和办法办理。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2日 地点:南昌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门诊10楼会议室 参会代表数量:6人 主要议程: (1)听取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研究生提案工作报告; (3)听取研究生会章程修订情况; (4)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附属胸科医院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学院研究生会是在附属胸科医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的对附属胸科医院全体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组织。代表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院全体研究生同学的权益。 第二条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院规院纪,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倡导和组织广大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 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下,加强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研究生的头脑,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以科研创新为中心,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创新竞赛平台,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以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为载体,促进学校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文体氛围。 (四)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积极反映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积极配合学校、学院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研究生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加强学院研究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一支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研究生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提高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综合素质。 (七)立足本学院研究生会工作,加强对外交流,扩大我院影响,提高我院知名度。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院研究生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拥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对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有权对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四)有权参加学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本会给予保护和委托申诉; (六)本会会员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本会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二)努力完成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等任务;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会议和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 (四)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集体和其他会员的合法权利。 第三章 组织与章程 第八条 在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共同指导下,按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依照本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九条 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全体研究生负责。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下半年举行一次,进行换届选举,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具体召开时间由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决定,报院党委批准。 第十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任务: (一)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二)听取并审议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修改并通过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四)讨论并决定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五)选举新一届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 (六)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完成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 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学院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享有听取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对新一届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候选人有审查权、建议权和选举权; (三)有听取并反映本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出席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第十二条 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是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院研究生执行委员会对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受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监督。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对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的职责: (一)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学院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组织召开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组成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确定,设主席团2人。 第十五条 学院研究生会机构设置:设立主席团,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研究生会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以上工作人员任期均为一年,不得连任。 第十六条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职责: (一)在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院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负责学院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并主持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审议和批准各工作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四)主持召开主席团扩大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工作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及时进行检查、总结; (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增设、撤并工作部门,任免各工作部门成员; (六)主持召开学院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会议。全体工作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推迟召开; (七)对外代表学院研究生会; (八)听取学院团委对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研究生会根据工作需要逐步设立组织宣传部、学术科技创新部、人力资源部、文体部、对外联络部,各工作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的具体工作依据《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细则》进行。 第四章 工作人员任免 第十九条 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资格: (一)取得南昌大学附属胸科医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 (三)品行端正,诚恳热情,热爱学习,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 第二十条 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任免: (一)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期间,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学院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成员由主席团任免。 (二)所有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经任命,不得擅自离职,如因特殊原因,确不适合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者,须按如下程序进行: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出现不适合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上报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离职;各部部门负责人等其他成员出现不适合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者,须由本人向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离职。拟离职人员被批准离职前,仍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章 奖惩和表彰 第二十一条 学院研究生会对所有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以一定方式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任职期间明显不称职或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由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相应处理。对主席团成员进行相应处理需经过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研代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研究生代表大会,研代会闭会期间归属研究生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因学院研究生人数较少(一共15人),只设立主席团,未设其他工作部门。
四、学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9月24日 召开地点:江西省胸科医院门诊部十楼会议室 出席人数:14人 主要议程: 1.分享党史学习心得; 2.对2020-2021年度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总结; 3.对上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整改建议; 4.公布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计划; 5.附属胸科医学院研究生会换届选举。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转化医学研究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转化医学研究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南昌大学转化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委员会,简称南昌大学转化医学研究学院研究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南昌大学转化医学研究学院研究生会是在转化医学研究院党委领导下,转化医学研究院团委和南昌大学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的全院性研究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研究生会宗旨 拥护党的领导,团结全体研究生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文娱活动,增进各个院区研究生之间、研究生与校方之间以及研究生与社会各方之间的感情交流和对话了解,弘扬学院研究生精神,促进全体转化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成为祖国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研究生工作,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研究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院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研究生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研究生服务,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研究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院校研究生组织的联系,促进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 (六)本会在工作中接受院党委的领导,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与帮助。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结合制 (一)凡取得南昌大学学籍的转化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二)学学院研究生会、各班委会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五)研究生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九条 南昌大学转化医学研究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研究生所在学院选举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并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研究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四)审议通过大会提案; (五)选举研究生委员会委员; (六)讨论、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南昌大学转化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研究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二次,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研究生会全委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全委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研究生委员会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当选委员组成,其职权为: (一)选举(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筹备和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本会有关工作; (四)审查和监督(院)研究生 会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和决定。 第十三条 研究生委员会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院研究生帮助和监督研究生委员会的工作。 研究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一)定期听取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工作通报; (二)对不称职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有权进行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者有权要求主席团予以罢免; (三)对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年度总结有向研究生转达的义务; (四)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可列席研究生会主席团召集的任何会议。 第十四条 学院研究生会、班委会负责人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研究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转化医学研究院今年暂未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原拟定于十月底举行,现因疫情防控,拟将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迟至十一月底。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13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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