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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29 11:29:48  文章来源: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

各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其导向作用,鼓励研究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现将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基层班(党、团)干部等职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

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所在班级或分管部门的工作有起色,有成效,学生参与活动率

较高,违纪少;
    4、注重团队合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未按时缴清学费、住宿费。
    2、当年考试舞弊或课程考试不合格。
    3、擅自在校外住宿或无故旷课。
    4、公寓检查受到通报批评。
    5、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评选名额
    本着“规模控制、保证质量、激励先进”的原则,根据学院研究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将评选名额等额分配至各学院,具体名额分

配见附件1。
    五、评选推荐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学生干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基层研究生会、辅导员负责推荐,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优

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和《南昌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汇总表》,报各单位分管领导同意。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3、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宁缺勿滥,重贡献、看实绩,把工作认真负责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干部推荐参

评。
    4、2014年11月7日前各学院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及材料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揭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