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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研究生会
发布时间: 2014-06-03 07:21:14  文章来源:  浏览

1.研究生会章程及基本情况
第一条 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的自治组织,是在校党委、校研究生院、校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全院研究生服务,团结、求实、务实、创新,为全院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合格人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基本任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研究生与党、政府和学校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设性意见和要求,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搭建学术平台,为提高我校学术水平,营造良好学风而努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学校与社会的接口工作;积极组织文化娱乐及体育活动,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校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四条  凡本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是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并拥有利用研究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勤奋学习,全面发展;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为本会工作;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及他人的正当权益。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 参加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全体同学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查上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和建议,归纳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院有关部门;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学生会委员会(即主席团)换届选举。
第十一条 院研究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各项研究生活动;以民主方式产生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同时对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有弹劾权;任免各职能部门部长;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由研究生委员会选举产生;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
第十四条 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职责:主持研究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生委员会职能部门,选聘部长。
第十五条 研究生委员会职能部门: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各职能部门实行研究生委员会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
第十六条 基层组织:各班委会是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十七条 主席: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委员会内部关系,激励委员努力工作,定期绩效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主持召开研究生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十八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研究生的工作,并具体负责几个部门的工作。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第十九条 秘书长: 统筹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研究生会与各年级、各班级的沟通与联系 ;负责处理学生会主席团日常事务,负责会议通知及与会者考勤,负责会议记录;安排研究生会档案整理和保存工作;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各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心理部、安全部、文艺部、宣传部、科技部)部长、副部长职责:每学期开学初上交学期总计划;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实施方案、人员安排等),如需要经费预支,要上交预算并填写预支单;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干事的反馈工作;期召开例会,总结本部干事在工作中的表现;对本部门的干部有任免提名权,并报请主席团审核。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实行例会制度。研究生会例会每周一次,讨论本期的工作事宜;会上由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二十三条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进行活动总结,交由秘书处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活动总结。
第二十四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主席团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人员的参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宣传部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即时性。
2.各项制度
1)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会民主评议制度
   为全面了解、评估研究生会各成员的工作成绩,发现优秀人才,督促各部门及成员认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进一步激发大家参加研究生会活动的热情,特制定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会民主评议制度。
1.评议范围
   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干事以及各个部门。
2.评议原则
   评议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全面评价研究生会各部门及所有学生干部、干事的各项工作表现,采取量化评议,综合评价。评议结果作为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成员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同时决定对研究生会各成员的奖励与惩罚。
3.评议方式
实行互评制,每半年评议一次,一整年总结一次。
干事与副部长:针对各人工作表现,由个人自评(20%)、部长评(40%)、部内成员评(40%)。
部长:针对平日表现,由老师对其作出评定(占20%)、主席评定(20%)本部评定(40%)和自评(20%)。
主席和副主席:自评(20%)、部长评(40%)、老师评(40%)。
4.评议内容:
思想(20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政治敏锐感与鉴别力,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爱党、爱校、爱院,遵纪守法,热爱并积极投入社会工作,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具有服务意识。
学习(10分):研究生会成员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在校期间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对于有一门功课不及格者,该项为零分,两项以上者自动辞去在研究生会所担任的职务。
纪律(20分):㈠研究生会成员应维护研究生会工作的整体性。研究生会各部之间、部门成员之间,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工作分工不分家。成员中,出现徇私舞弊,影响正常工作的,酌情按轻重,给予处置,造成严重后果者,该项为零分。(10分)㈡按时参加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不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未能到会者应先请假。对无故缺席两次,请假超五次者,此项成绩为零分。(10分)
工作(50分):㈠具有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做好统筹工作,合理安排干事任务,指导和督促其把工作按时高效完成。能掌握好大局,具有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10分)㈡具有工作积极性。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活动,全面细致地考虑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上交计划和总结,按工作流程办事。(10分)㈢工作具有创新性。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时注意具有思想性、教育价值及创新性(紧扣时代脉搏),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10分)㈣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进程,虚心接受指导老师的建议和意见。部长和干事之间应保持良好关系,各部长之间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各部门开展工作时要积极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10分)㈤工作实效性。及时安排和落实校、院布置的各项工作。(10分)
5.表彰
   秘书处负责组织评比并对其结果进行公布,对于较优秀的成员(总成员人数20%),在其素质拓展方面适当加分,评议内容作为研究生会奖惩的重要依据。
2)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会活动申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会活动秩序,保证活动的方向和质量,实现活动的科学化、正规化管理,研究生会实行申报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申报制度》适用于医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三条 活动举办前,各部门应认真填写该活动申请报告,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开展此次活动。提交活动申请报告应至少提前一周。
第四条 申请报告应包含: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负责部门、负责人、活动程序、活动经费、活动期间报道材料、可能达到的效果等。申请须写明总预算及各项具体预算,以及需要提供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
第五条 活动申请上交的三日内,主席团召开例会进行讨论,对计划审议修改。通过后,上交学院审批,申请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开展。
第六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在活动批准后将该活动各项任务按各部门的职能落实妥善。
第七条 实行层层负责制,把任务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和各部部长。
3)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会的制度建设,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总结和布置工作,从而保证研究生会工作的高效性,并依据《南昌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此会议制度。
第二章 会议职责
1.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精神;
2.各部门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
3.对研究生会近期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布置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会议通知
1.各类会议的召开,应提前告知秘书处,以协调会议室的使用;
2.其它相关会议,由相关人员通知。
第四章 会议列席人员
  必要时,经主管人员决定,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相关会议。
第五章 会务和记录
1.研究生会例会和全体会议由秘书长负责会议记录,并由秘书处统一保管;
2.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并上交秘书处保管。
第六章 会议请假制度
凡需参会的人员,如不能到会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1.部长的请假由主席或受主席委托召集会议的副主席批准;
2.干事的请假由各部部长批准;
3.相关人员的请假由主管人员批准;
4.在开会前10分钟,批准请假的干部应将请假人的姓名、请假事由通知秘书处。
第七章 迟到、缺席与早退
1.与会人员应准时到会;
2.迟到十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
3.与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早退;
4.会后,由秘书处负责将请假、迟到及缺席人员名单备案。
第八章 会议要求
1.会议应有明确的议题,与会人员应做认真准备;
2.开会时与会人员应当严肃认真,并就会议议题积极主动发表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对各项议题的讨论,应充分听取各种不同意见,便将之记录在案;  
4.除依规定须由个人负责的事务外,会议的决议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九章 例会
1.研究生会部长联席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
2.各部每周开一次碰头会,由各部部长组织实施。
第十章 罚则
  出席会议情况作为研究生会干部考评的重要参考标准。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及其它违反会议制度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未请假而无故缺席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会者,应在同一规格会议上公开做出检讨;达到三次以上者,自动解除职务;
2.出席会议迟到者,应在同一规格会议上公开做出检讨。

     
医学院2013届研究生会成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