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平公正评价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实绩,激励研究生辅导员履职尽责,促进研究生辅导员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1年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评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全校在岗的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在岗不足6个月的,参加考核但不参加评优)。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2021年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工作实绩,包括安全稳定工作、主题教育活动、党(团)支部建设与工作开展、学术活动和文体活动的指导、各类评优评奖等事务工作、研究生工作网络宣传和监管、研究生各类数据的建档、研究生就业指导和档案管理、参会和值班的考勤等方面。
三、考核方式
辅导员考核采取“八测评四结合”方式: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测评相结合、年度测评与阶段测评相结合、学院测评与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
四、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分为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考核和学校考核四部分。
(一)个人自评
辅导员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对照《南昌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个人自评,填写《辅导员考核表》。个人自评不计入考评总分,但作为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学生评价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班级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学生,对辅导员进行评议,填写《辅导员学生民意测评表》,并汇总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意见。
(三)学院考核
1.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院领导任组长,按照《南昌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负责本院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相关工作。
2.各学院根据辅导员平时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等级结果填写在《南昌大学2021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表》上并签署意见,于1月7日前将《南昌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表》报送到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407室)。
(四)学校考核
1.1月11日,组织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就2021年度的研究生工作进行述职。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考核成绩,将最终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上报学校进行奖励和表彰。
五、其他
1.2021年度在岗的专任教师兼任研究生辅导员,由各学院制定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其个人2021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2.自2022年1月起,请各学院每学期前三周内报备本院专任教师兼任研究生辅导员名单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未按规定备案,将不给予考核认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