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4年南昌大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评选的通知》(昌大学助字〔2014〕18号)文件,现将做好研究生参评宝钢教育奖学生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推荐1名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参评,直接推荐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2、组织候选人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和《南昌大学201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二),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及上学期学习成绩,由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及业绩材料原件于9月12日前报学生资助中心(前湖校区学工楼6栋109室),将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王鹏程办公网邮箱。
3、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评南昌大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
4、逾期不报的学院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