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研究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全省及学校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的要求,从即日起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禁止进入研究生公寓。
所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在楼栋门口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请大家配合我们物业工作人员按规定摆放相关交通工具。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们将会通知所在学院,学院将会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和《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九款之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特此通告!
天健物业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