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倡导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优良学风,鼓励研究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现将2012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校(院)级学生干部、班(团)干部、党支部干部、社团干部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所在班级或分管部门的工作有起色,有成效,学生参与活动率较高,违纪少;
4、注重团队合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未按时缴清学费、住宿费。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违犯学术道德规范。
3、当年考试舞弊或课程考试不合格。
4、擅自在校外住宿或无故旷课。
5、公寓检查受到通报批评。
6、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评选推荐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要本着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把工作认真负责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干部推荐参评。
2、实行差额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4、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学生干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基层研究生会、辅导员负责推荐,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和《南昌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汇总表》,报各单位分管领导同意。
5、2012年12月4日前各学院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及材料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网邮箱发至揭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思想教育办公室负责核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附件一:南昌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二:南昌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三:南昌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