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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昌大学2019年研究生晶能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      浏览:

各学院:

为支持公益事业,鼓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成才,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了研究生晶能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名额:

国家硅基LED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人,全校其它专业研究生评选35人。

二、评选标准:

1.博士研究生至少应在CSSCI或CSCD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2.硕士研究生至少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各学院可推荐1-3名研究生到学校参加遴选,由研工部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定。

三、奖励标准:

1、国家硅基LED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每人5000元;

2、全校其它专业研究生每人2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社会,服务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学术科研能力较强,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5、定向、委培的学生不能参评,且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

1.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2. 休学、退学以及因自行出国(境)未在校学习;

3. 课程考试不合格;

4. 未按时缴费注册;

5. 申请该奖项有业绩重复使用行为;

6. 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六、关于参评业绩的几点说明

1.评选奖学金的业绩起算时间为:申报对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以来至今未使用的本专业学术业绩。

2.评选奖学金的有效业绩:

①个人业绩材料在各类奖学金中只能使用一次(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除外),不能重复使用。

②论文录用通知书原则上不予认定(毕业班研究生除外),论文录用通知书上必须有导师签名才认定并清楚注明文章类别。

③业绩中如出现并列共同第一作者的,只能由其中一位使用该业绩的有效作者来申报,在今后所有评奖评优中也只认定此次的有效作者,其他的共同作者不认定业绩。

④业绩瞒报、虚报、弄虚作假、重复使用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制。

⑤国家及省部级获奖指的是各级政府部门主办或者国家、省部一级行业学会、协会主办的活动成绩予以认定。

3.参评业绩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南昌大学,导师署名第一单位也必须是南昌大学,且参评业绩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

4.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硕博连读公示期之后的有效业绩与申报。

5.申报业绩须经导师同意与审定,实行导师“一票否决制”。

七、评选程序

1.各相关学院成立晶能奖学金评选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2.申请对象选择申报,申请人需填写晶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各学院,由奖学金评选推荐小组完成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并公示三天;

3.10月3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的初评名单、申请表及论文等相关材料提交给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407室);

4.相关研究生对学院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会负责人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学院评审会负责人须予以答复,若对答复不满意,应及时向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材料,研究生事务办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督查结果告知本人;

5.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对象科研业绩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或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审批;

6.由学校统一发放获奖证书及奖金;

7.同类奖学金不能重复申请。

附件:1.南昌大学2019年研究生晶能奖学金申请表

2.南昌大学2019年研究生晶能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1:南昌大学2019年研究生晶能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南昌大学2019年研究生晶能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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