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现将《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并就我校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迅速把这项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切实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实抓好。
二、各单位要抓紧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将教育部《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到每一位师生,让广大师生充分了解在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在国家宪法日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宪法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校的浓厚氛围。要将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弘扬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
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并形成工作报告,在2014 年12 月10日之前报党委宣传部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林夏 电话:0791-83969053
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pdf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4日